因為我們有期望,想要伴侶達到我們去做我們想要的東西,而一旦期望沒有滿足,就會失望。在失望情緒的支配下,剛開始你會作、鬧、發脾氣,表達自己的不滿,希望引起另一半的注意,讓他看到你內心的失望,調整他的行為;而伴侶感受到的是被指責,於是他不會改變。你就會開始命令、要求,和他爭對錯,讓他服從你,聽你的。你們開始爭奪感情裡的權力,相互指責對方,都想要對方聽自己的。當你做了這些事後,發現他還沒有改變,你會產生“恨意”,兩個人就會開始彼此傷害,總吵架、冷戰,感情被一點點消磨。到了最後,你們兩個人就會進入到感情的凍結狀態,對彼此徹底失望,不再抱有期待了,就走到離婚前的最後一步。一段舒適的關係,能滿足彼此的需求,在婚姻裡無比艱難。最根本的原因是,愛是一種能力,而大多數人,都不具備愛的能力。不懂得怎麼去經營婚姻,也不知道如何調整自己的行為,更不懂得怎麼去解決彼此存在的矛盾、積累的痛苦情緒。幸福很難。它比我們預想中還要難,而它很美好,也是我們的必經之路。我們可以不需要依賴一個人,但我們總要認識、接納我們自己,讓自己內在有力量。我們追求幸福,收穫的並不僅僅是一段好的婚姻,而是在關係的衝突中認識自己,在關係的修復中讓自己蛻變,擁有內在力量,成為更好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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