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通過穩定幣監管法案:全球首個完整框架詳解與持牌要求

香港穩定幣發牌制度正式落地:完整監管框架詳解

2024年5月21日,香港立法會完成《穩定幣發行人條例草案》三讀程序並正式通過,標志着香港成爲全球首個建立完整穩定幣監管框架的主要金融中心。該法案預計將在今年內正式生效實施,爲穩定幣市場的健康發展提供法律保障。

立法重點

根據條例規定,以下三類與穩定幣相關的活動將被納入牌照管理範圍:

  1. 在香港境內發行法幣穩定幣
  2. 在任何地區發行港元穩定幣
  3. 向香港公衆主動推廣其法幣穩定幣

任何希望在香港開展上述穩定幣業務的個人或實體,必須向香港金融管理專員申請牌照。監管機構將基於申請方的資本實力、風險管理能力、公司治理結構和內部控制系統等因素進行全面評估。在資本要求方面,持牌機構需持有至少2500萬港元的最低股本。

值得注意的是,該牌照一旦頒發將無固定期限,除非被撤銷或持牌方終止運營。如持牌機構無法滿足最低標準或出現嚴重問題,如無法履行兌付義務、治理不當或違法行爲,香港金管局有權撤銷或暫停其牌照,並在必要時指派法定管理人接管業務,保障公衆利益。爲增強透明度,監管機構還將建立公開的"持牌人註冊清單",便於公衆查詢合法經營實體。

交易限制與銷售渠道

根據香港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的說明,條例明確規定只有指定持牌機構才能在香港銷售法幣穩定幣,而面向零售投資者的穩定幣必須由持牌發行人發行。這些獲準銷售穩定幣的機構包括:

  • 獲金融管理專員發牌的穩定幣發行人
  • 銀行機構
  • 持有證監會1號牌照(證券交易)的機構
  • 香港持牌虛擬資產交易平台

違規處罰

條例對無牌經營或未經授權銷售穩定幣行爲設置了嚴厲罰則。違規者最高可被判處500萬港元罰款及7年監禁;簡易程序定罪則處以50萬港元罰款及2年監禁,對持續違法行爲還可每日加罰最高10萬港元。

核心監管要求

條例對穩定幣發行人提出了四項關鍵要求:

  1. 100%儲備與資產隔離:持牌發行人必須確保儲備資產由高質量、高流動性資產構成,且價值始終等同於市場流通的穩定幣面額。這些儲備資產必須與發行人自有資產嚴格分離管理,確保資金安全。

  2. 無條件贖回機制:穩定幣持有者有權按面額無手續費贖回穩定幣,發行人需在合理時間內完成贖回請求處理。

  3. 全面合規體系:持牌機構需建立完善的反洗錢、風險管理和信息披露制度,並選擇合格審計機構進行審計,確保運營透明度。

  4. 交易場所限制:穩定幣必須在持牌虛擬資產交易平台上交易。

行業響應

香港金管局早在立法前已推出穩定幣發行人沙盒計劃,截至今年2月共收到40多份申請,最終選擇3組參與者進入測試階段:渣打香港聯合安擬集團與香港電訊組成的團隊、京東幣鏈科技(香港)以及圓幣創新科技。

京東集團副總裁沈建光曾在4月表示,京東穩定幣已進入香港"沙盒"測試階段,未來有望在全球範圍內應用。該項目旨在提升全球供應鏈和跨境支付效率,同時將嚴格遵守各國監管規定。

香港立法會議員吳傑莊對此積極評價,認爲該法例是構建Web3基礎設施的重要起點,建議未來可進一步推動穩定幣在實體零售和跨境貿易等領域的應用,並考慮擴大穩定幣底層資產範圍至離岸人民幣等資產,同時探索釋放穩定幣利息以增強市場吸引力。

法案通過後,多家市場參與者迅速響應。某區塊鏈基礎設施提供方宣布將爲香港穩定幣及其儲備資產項目提供全套鏈上支持,並計劃推出無損耗、1:1的鏈上穩定幣互換工具,促進穩定幣在實際金融場景中的應用。

某持牌虛擬資產交易平台也表示高度關注與支持,認爲在全球傳統金融體系轉型的關鍵時刻,這一監管框架將爲數字資產市場的發展注入強大動力,提升行業透明度和長期穩定性。

該條例的正式實施將爲香港金融科技創新提供清晰的法律框架,有望促進香港發展成爲全球領先的虛擬資產中心。業內人士普遍認爲,合理的監管不僅能保護投資者權益,也將推動穩定幣生態的健康發展與創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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