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去中心化」敘事轉向「中心化機構,以合規作為敘事主軸」

中級7/31/2025, 9:38:44 AM
本文將深入剖析加密敘事從「去中心化」演變為「中心化合規化」的過程,結合穩定幣法案、清晰法案及香港政策,全面系統地解析監管閉環如何重塑市場格局,並探討傳統機構與政治勢力如何在新一波加密熱潮中主導發展及風險擴散的邏輯。

我關注嶄新的主流敘事並審視其含金量:從「去中心化」的敘事過渡至「傳統中心化機構以合規化為主軸」的新敘事。

我思考一個核心議題:「新牛市」將臨,抑或只是「洗牌前短暫的繁榮」?

勿謂言之不預也

科技理應推動人類進步,為何卻屢屢成為貪婪與投機的工具?

敘事從「去中心化」轉向「傳統中心化機構合規化」,但不變的依然是大多數人被當作割韭菜的對象。

自穩定幣法案發布至今落地,你會發現當前世界極度瘋狂,「傳統上市公司、投資機構與華爾街」正是這波投機熱潮的主力推手。

受害者已不僅止於傳統加密投機者……風險正外溢至傳統世界與更廣泛人群,甚至波及整個傳統金融體系。

自穩定幣法案推出起,受害層級早已突破加密市場的零和範疇,蔓延至更廣大受眾。

雖然當前加密市值相較 2008 年引發危機的傳統金融體系仍小得多,背後卻存在相同邏輯:高度槓桿且缺乏透明度的投機行為、資產價格脫離基本面,以及金融環節間風險高度傳染。一旦連藥廠(如 Windtree)也採用「BNB 儲備策略」,跨產業的風險傳導形成高度警示。這意味著非專業企業為求短期熱點,將核心資產投入高波動且不擅長領域,一旦市場反向,極有可能危及公司基本面甚至損及一般股東權益。

務實面對現實:敘事從「去中心化」到「傳統中心化機構合規化」,這標誌著史上最強盛的加密中心化時代及歷史高價時代的來臨。

加密資產「主流化」歷程

2009–2017
去中心化、匿名、抗審查

2018–2023
交易所崛起、機構入局、監管試探

2024–2025
合規化、證券化、華爾街化

敘事變革:誰主導現今加密世界?

傳統金融機構
(高盛、摩根大通、貝萊德)——————— 推動 ETF、發行穩定幣、打包發行代幣化證券

上市公司
(MicroStrategy、Windtree、千循科技)—————持有加密資產、操弄話題、推升股價

華爾街投資銀行
(Galaxy Digital、Grayscale)———————推動代幣證券化與結構化產品

政治人物
(特朗普、CZ、馬斯克)———————————操弄加密敘事以獲取支持、資金與影響力

加密資產風險正向傳統金融體系外溢,規模、影響力及複雜度正類比 2008 年金融危機前夕。

2008 年金融危機帶來的啟示:

Ø 金融衍生品背離實體經濟

Ø 槓桿失控、風險多重轉嫁

Ø 監管滯後導致系統性危機爆發

Ø 終由一般大眾承擔損失

一切的當下起點

事實上,特朗普近來的「加密友好」立場,體現其競選策略調整與政治手腕。雖其執政早期美國財政部、OCC 偶有開放舉措(如銀行可提供加密託管),但特朗普本人早先始終對加密貨幣抱持懷疑,甚至斥比特幣為「空氣騙局」。

他目前的積極姿態,更多是為拉攏年輕、科技與加密選民,政策上與拜登政府(特別是被業界視為「反加密」的 SEC 主席詹斯勒)形成對比。

黨內分歧:即便在共和黨內部,對加密資產觀點亦高度分化,一方擁抱創新與自由市場,另一派則顧慮其淪為非法活動與洗錢工具。

特朗普二度執政(2025 年起)後迅速推進加密友好政策,包括 2025 年 3 月建立基於沒收資產的 170 億美元比特幣國家儲備,並於 7 月 19 日簽署《GENIUS 法案》規範穩定幣。此舉被視為美國成為「全球加密資本」的里程碑,比特幣一度突破十萬美元大關。

他任用親信(如 Paul Atkins 擔任 SEC 主席)並設立「加密暨 AI 沙皇」職位(David Sacks),鬆綁監管,暫停對 Coinbase、Binance 等 12 件調查。

民主黨執政後的潛在攻擊焦點

兩黨分岐:

民主黨一貫對加密保持審慎,拜登政府(2021–2025)推動嚴格法規(如 EO 14067),Elizabeth Warren 等議員警告加密洗錢疑慮。2025 年 5 月,民主黨發起「End Crypto Corruption Act」明確反對特朗普政策。

共和黨本身也出現裂痕,2025 年 7 月 15 日 13 名共和黨議員倒戈反對《GENIUS 法案》,顯示相關政策並非黨派主流共識。

潛在攻擊策略:

  • 法律訴追:特朗普卸任後,其企業(如 World Liberty Financial)恐遭 SEC 調查,特別是 $TRUMP 代幣 5 億美元獲利涉內線交易。2025 年 5 月,Richard Blumenthal 已啟動初步調查。
  • 政治攻擊:民主黨可透過國會聽證揭露其潛在利益衝突(如與 Justin Sun 之 7500 萬美元交易),損害其公信力。
  • 政策逆轉:民主黨若執政或將撤回比特幣儲備、拋售 170 億美元資產,嚴重打擊加密市場信心。

正確解讀穩定幣與法案

比特幣、以太坊早期強調抗審查、自主資產掌控、擺脫傳統金融壓制,為一種反建制烏托邦科技理想。

如今,美國通過《穩定幣法案》等立法嘗試納入加密資產,推動者已非中本聰式的匿名極客,而是 Circle、BlackRock、Franklin Templeton、Fidelity、Visa、Mastercard,甚至醫藥業。

例如香港。

香港《穩定幣條例》將於 2025 年 8 月 1 日施行,開啟穩定幣牌照申請。

本次穩定幣發行人不得自行下載表格統一申請,採「邀請申請制」作業。

所謂邀請制,據業內人士說,金管局將主動和有意申請者預先溝通,確認是否具備基本申請條件,唯有在初審獲認可後才會發出申請表。

另一位消息人士補充,應用場景為金管局最重視核心指標之一,可見香港發牌審慎。

香港金管局總裁余偉文於 6 月 23 日基金公會年會再度強調,申請人必須提出明確且可落地的應用場景(a concrete and practical use case),「無應用場景者甚至無法取得申請表」。

現有五到六十家企業有意申請香港穩定幣牌照,涵蓋中國內地央企、金融機構與網路巨擘。

香港對穩定幣發行人風險管理要求極嚴,尤其反洗錢與反恐規範近乎與銀行、電子錢包看齊,入門門檻極高,首波僅發少數牌照。

2025 年 5 月 21 日香港立法會正式通過《穩定幣條例草案》,香港股市即炒作穩定幣概念股,進而擴展至數位資產概念。

除內地央企、互聯網巨頭、傳統金融機構外,申請隊伍趨向多元。一家香港上市醫療企業華檢醫療(01931.HK)於 7 月 17 日晚發公告,計劃打造以醫療創新藥等高科技資產為核心之「NewCo+RWA」Web3 交易所生態,並配套發行專屬穩定幣(IVDDollar)。該公司主營體外診斷儀器與耗材(IVD 產品),2024 年度收 31.62 億元,歸母淨利 2.74 億元;7 月 14 日董事會已決議啟動納斯達克雙重主要上市。

2024 年 7 月 18 日,香港金管局籌備穩定幣制度同時,從 40 多份申請中核准三組潛力發行人,納入穩定幣測試沙盒:圓幣創新科技、京東幣鏈科技(香港)、渣打銀行(香港)與 Animoca Brands、香港電訊(HKT)合資企業。三組分別於不同沙盒階段測試。

非對稱想像空間

加密世界正塑造並推進一種幻想:穩定幣法案落地等於利好炒作!?

但重點是:合規後的穩定幣,真的能成為鏈上投資新增量?

現實真的如此嗎?

《GENIUS 法案》明確監管對象為「支付型穩定幣」,首先要求穩定幣發行人嚴格準入,且不得提供利息。發行人須滿足銀行級合規,於美國境內展業需在 OCC 註冊,並於美國金融機構持有足夠儲備滿足美國用戶流動性。

法案針對非金融公眾公司立下特殊規範:如非以金融為主業,旗下全資、控股子公司與關聯公司均不得發行支付型穩定幣。

第二,儲備資產規範極為嚴格,保障穩定幣兌付能力,這才是法案核心。

法案配套措施眾多:一、嚴禁儲備資產再抵押,明文禁止發行人將之作為質押、融資、借貸或其他投機用途;二、每月公開披露儲備金報告(未償穩定幣總額、儲備金構成、各類儲備平均期限與託管地點),並由 CEO 及 CFO 簽署確認。合併發行超過 500 億美元者另須公布年度財報,包括關聯交易事項。

第三,強化反洗錢。要求建立橫跨全流程的 AML 與 KYC 制度,適當保存支付型穩定幣交易紀錄,監控並申報可疑交易,阻斷與凍結違法交易,兼用技術與制度防範非法資金及恐怖融資。

外國穩定幣發行人還必須遵循美國財政部與其他司法管轄區制定的「互惠安排」,否則不得在美國境內提供或銷售其海外發行穩定幣。若他國監管制度與《GENIUS 法案》可比,美國財政部有權建立互惠安排。

結論:《GENIUS 法案》旨在解決支付型穩定幣的信任與風險,而非直接刺激加密投資熱潮。

穩定幣法案利好加密投資的推論是否成立?

問題是:非特定個人或機構獲取穩定幣後會如何應用?

穩定幣與 RWA 本質仰賴區塊鏈底層特性—以法幣或國債為錨,由智能合約 1:1 映射資產,構建傳統金融與 Web3.0 的價值橋樑。

中國第三方支付(如微信支付 MAU 超 11 億、支付寶 MAU 9 億)實質為錨定人民幣的「類穩定幣」機制,通過法定儲備維穩,境內費率低至 0.6%,遠優於 PayPal 等海外平台。

與跨境支付有關之網路企業尤為積極投入穩定幣領域,代表如京東與螞蟻金服。

優勢總結:1)用戶規模龐大且支付場景成熟,如 Amazon 能快速推廣穩定幣;2)網路公司具備技術力;3)B 端供應鏈與 C 端消費支付雙環,能強化穩定幣網路效應。

《GENIUS 法案》(2025 年 7 月 19 日施行)將監管對象鎖定為支付型穩定幣,定義必須以法幣 1:1 支持並符合銀行級合規(OCC 註冊)。

法案未明訂「投融資型穩定幣」,但透過嚴禁發行利息與再抵押(第 2 條)變相限制 DAI 等收益型穩定幣的投融資功能。

儲備資產僅能用於兌付,不得作為質押、借貸、投機用途(第 2 條第 1 款),因此像 USDC 設計上僅供支付。2025 年 7 月,Circle CEO 明言 USDC 聚焦跨境支付,日交易量達 12 億美元。

屬於投融資功能(如算法穩定幣、收益型穩定幣,價值仰賴發行方主動投資行為者)原則上不受《GENIUS 法案》直接規範,反為現行證券法或更嚴格金融監理所屬。

因此這裡存有監管「灰色地帶」:投融資型穩定幣既未正式納管,也未被明確取締,形同「不鼓勵、不打壓」,於法律真空地帶存活。

嚴禁發行人提供利息→抑制發行端金融屬性,

但用戶端仍可將穩定幣參與 DeFi 質押、RWA 投資→保留消費端金融彈性。

答案藏於另一部法案

穩定幣以「支付」敘事取得發行資格,上市後卻有機會被廣泛用於二級市場投機、質押與機構建倉等場景。

這正是市場視穩定幣法案為加密行情利多的根本邏輯。

但也構成加密市場當前最大隱憂:

Ø 當「支付為名、投資為實」,監管欲規管支付,市場卻迂迴用於投機;

Ø 因發行端合規、用戶端自由,致使監理無法閉環,風險終溢出傳統金融領域;

Ø 未來恐再度上演 2008 年「AAA 產品廣流通+流動性錯配+缺乏用途監控」的系統性危機;

《清晰法案》明確美國雙監管主體—SEC(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CFTC(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於數位資產市場各自職責。SEC 負責穩定幣交易及加密資產、數位商品之反欺詐監理,CFTC 則管轄數位資產登記和交易。

《清晰法案》將數位資產定義為「經密碼學保障、記錄於分布式賬本的有價數位化表徵」,並明定證券、衍生品、穩定幣、銀行存款、農產品、藝術品、資產池等項目,即使以數位形式發行,亦不屬「數位商品」而由現行法規監管。

法案規定,發佈起 180 天內,數位資產交易所、經紀商、交易商須向 CFTC 完成臨時登錄,俟 SEC 與 CFTC 完善正式註冊機制。

CFTC 監理數位商品契約,亦管理涉及「經許可支付型穩定幣」之合約,但不得針對該類穩定幣制定政策或對發行人提出新要求。

法案進一步指出,只要資產記錄於區塊鏈、可獨占持有、能直接點對點轉讓即屬「投資契約資產」並受其規範。

符合法案標準之投資契約資產可免於《證券法》於 SEC 登錄,例如「發行方於成熟鏈上運作或四年內意圖如此」「金額一年不逾 7500 萬美元」等,則將於 CFTC 登記。

SEC 管轄經許可支付型穩定幣發行人在交易所、券商等平台的交易。若於 SEC 登錄但被豁免於 CFTC 管轄之活動,仍受 SEC 監理。

此外《清晰法案》明訂,《證券法》關於禁止詐欺、操縱、內線交易的規則同樣適用於允許支付型穩定幣及數位商品交易,其規範程度與傳統證券市場一致,由 SEC 主責。

意味著:

Ø 即便支付型穩定幣本身非證券;

Ø 只要於券商、平台等場所流通,SEC 交易監管即生效。

只要該類加密幣流通於交易所/券商,SEC 就具備監理權限。

SEC 權責不僅止於穩定幣發行人及儲備管理(GENIUS 法案核心),更延伸至二級市場的各類交易行為。

由 GENIUS 法案(規範發行與儲備)結合「清晰法案」(界定資產性質,並賦予 SEC 對市場交易及誠信的廣泛權限),美國確實已建構出全方位、分工互補的數位資產監管閉環。

該框架徹底破解了「只要歸類商品就不受 SEC 管」的迷思。即便標案為數位商品,倘若市場行為涉詐欺、操控等問題,SEC 仍可介入。SEC 權力浸透加密市場每一環節,確保公平與誠信。

去中心化金融(DeFi)將迎來「合規淘汰」考驗,部分專案因透明度、流動性或合規路徑缺失將被出清。

若山寨幣僅因符合法規註冊(如 CFTC 登錄)即被市場當成「合規身分」熱炒,無疑是危險假象。註冊不代表真實基本面價值。

我的方法論:特別針對新敘事下,尋找真正有價值的項目

1、收入永續且具擴張性

專案有無穩健獲利?能否提供市場所需服務?若答案均為肯定,進一步檢視其營收能否隨用戶規模成長而有效放大。

以高速公路為例:每輛車通行需繳費,但可同時上路車數有限,若遇壅塞,業者可選擇拓寬車道或提價增收。

若一專案能隨「流量」增長而收入躍升,即具備擴張性,最佳專案則可使營收倍增而成本增幅有限。

2、健康代幣經濟機制

若專案定期回購並銷毀代幣,則每單位剩餘代幣的經濟利益自然提高。這與傳統股市公司庫藏股相近,流通總量減少即使盈餘未變,每股獲利(EPS)亦上升。理想狀況為利潤成長且流通供給同步減少者。

3、資訊高度透明

任何資料均可查詢與驗證,運作完全開放。

4、合規性

各國通用法律規範雖或尚未明定「區塊鏈」用詞,或執行不一,並非不遵守的理由。當然,比特幣等全去中心化公鏈可算例外。

所涉專案能否遵循《清晰法案》《GENIUS 法案》?SEC 是否將其認定為證券?

5、明確且持續創新的產品/服務藍圖

最成功專案往往產品與願景始終如一,若需頻繁「重塑自我」即屬警訊,意味前期投入幾近歸零。頻繁更名同屬危險信號。

持續沿同一主軸開發產品並拓展服務組合者,通常需求穩健、成長動能強;反之,岔出核心願景以外者,多半預示市場需求有限。

6、可替代性與被吸收性

須考量技術、競爭等基礎面因素。

再強調:穩定幣法案落地真正意涵?

本質上,落地並非直接利好投機資產,而是:

Ø 強化「穩定幣等於金融基礎設施」定位(規範發行流程、儲備比率、銀行/非銀行發行權限)

Ø 利於傳統金融機構合規進入鏈上生態(如券商、銀行、支付平台)

Ø 受監管平台將更積極對接鏈上專案,推動優質加密資產擴大實際應用

結論:

利多於具營運收入、合規能力及金融服務屬性的協議型項目,對純炒作型 Memecoin 或 Layer1 風險資產未見實質助益。

細部分析:

Ø Coinbase 為穩健 Web3 基礎設施平台,非炒作標的,卻是加密版「巴菲特型」公司,中長線值得關注。

Ø Circle 作為 USDC 發行人,直接受惠於新法上路。

Ø Coinbase 亦為美國主流合規交易所,直接持有 Circle 股權,屬間接受益方。

Ø 以太坊承載鏈上美元系統,政策利多基礎建設角色,短期應用放量時機未必即至。

Ø SOL 雖具投機利基,但隨合規明朗,估值溢價應趨收斂;監管風險未消。SEC 曾企圖將其定性為證券,現仍落於監理灰色地帶,通膨率高,尚未完全通縮。

Ø LINK 屬於牛熊皆有收入、具服務支撐的協議型專案,適合長線配置。

Ø UNI(Uniswap)屬高風險高報酬,若能引入協議分潤並成功抵抗監管,有望重估價值。通膨高,治理權能未發揮。SEC 已醞釀起訴,去中心化程度未完全化解監管疑慮。若被定義為「交易所」,或將面臨執法風險。

Ø AAVE 擁有精實營收模型與穩健產品邏輯,惟合規壁壘限制其估值提升空間。

Ø Pendle 屬小眾但專業的利率衍生品交易市場,投機色彩濃烈,受限於市場規模與監管模糊性,金融工程高度複雜,合規極富挑戰。

Ø ONDO 為穩定幣法案首批受益者之一,優質橋接 RWA 與鏈上,潛力巨大。

Ø Pyth Network (PYTH) 作為鏈上預言機主要基礎設施,長線潛力明顯。

Ø Aptos (APT) 有機會成為以太坊外主流公鏈,值得持續追蹤。

Ø Celestia (TIA) 代表 Web3 底層模組化趨勢,具提前布局價值。

Ø BUIDL (BlackRock Tokenized Fund) 象徵機構進場,短線穩健,長線受益傳統金融與加密融合。

Ø TRAC (OriginTrail) 結合真實應用與 DeFi 潛力,監管影響低,長線成長可期。

底層技術可高度替代。就「資產資訊上鏈」角度,ERC-20 等代幣標準、智能合約皆為業界共通且開源,具區塊鏈開發力即可複刻功能。

但 ONDO 壁壘並非技術本身,而在於合規框架、法律架構、與傳統金融機構業務連結(如託管、資產發行方)及監管執照申請經驗,這是融合金融法規、監理科技與傳統金融營運的複雜工程,屬於「制度技術」或「合規作為競爭優勢」。其非單一程式碼,而是將複雜法律與金融流程轉化為區塊鏈協議的整體能力,難以被純技術複製。

Chainlink 作為去中心化區塊鏈預言機網路,扮演鏈上智能合約與鏈下現實數據的關鍵橋樑,解決鏈上「數據孤島」與「信任赤字」難題。

預言機本質可為其他專案複製,市場亦有 Band Protocol、Pyth Network 等產品。

但 Chainlink 實質壁壘為其強大網路效應與業界累積之高度信任。

從程式碼層次看,替代性中等,唯「網路效應」與「信任資本」極難追趕,形成生態技術上的高度不可替代性。

不論是雲端科技業者(鏈外數據引入區塊鏈)或傳統金融數據服務商(如彭博),皆可能希望掌控區塊鏈數據入口並參與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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