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厅召开了虚拟币工作组第一次会议,计划通过金商法进行深入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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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厅于31日召开了关于虚拟币资产的工作组第一次会议,开始考虑将虚拟币资产从资金结算法的监管框架转移到金融商品交易法的监管框架中。

委员们纷纷表示支持制度转型,但也提出了从投资者保护的角度出发的谨慎意见。

虚拟币资产市场的现状与投资者层的扩大

日本虚拟币资产业务协会(JCBA)的白石副会长报告称,全球虚拟币资产市场的市值将从2023年的131万亿日元增长到2025年的超过400万亿日元。

另一方面,国内年度交易金额从2022年度的10万亿日元增长到2024年度的20万亿日元,显现出在增长率上落后于全球市场的现状。

国内的虚拟币资产账户数量达到1,213万账户,托管资产规模超过5兆日元。白石先生表示,当前相对全球的存在感正在下降。

JCBA报告称,自2021年Hashpalette公司进行国内首次IEO以来,至2024年已实施11件IEO,以满足多样化企业的资金筹措需求。通过形成代币经济,新的资金筹措模型正在逐步确立。

关于投资者的实际情况,JCBA解释说年收入700万日元以下的中产阶级占70%,长期持有意向达到86%以上。投资者层从最初设想的30多岁和40多岁为中心,扩大到包括20多岁和50岁以上的各年龄层。

机构投资者的参与也很显著。在美国,企业持有比特币作为准备资产的案例正在增加。在政府层面上,美国的部分州也出现了将比特币作为州的准备资产的趋势。

在德克萨斯州,实际上已经开始从州预算中实验性地购买比特币。美国的现货ETF市场超过1,000亿美元,其中40%由机构投资者持有。

自主监管组织的监督体系和监管研究的方向

日本虚拟币资产等交易业协会(JVCEA)的小田会长报告了作为认证自主监管团体的活动业绩。每年实施10家以上的会员审计,特别重点监督以下三个领域。

  • AML/CFT(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
  • 系统风险管理(包括安全对策)
  • 用户保护(交易开始基准等)

此外,在新虚拟币资产的处理方面,除了会员的审核外,还建立了由JVCEA进行事前确认的体制。对于IEO项目,正在审查项目的合法性、可行性、销售价格的合理性等。

事务局提出了将虚拟币资产分为以下两类进行监管的方针。

类型1(资金筹集·业务活动型) 作为资金筹集手段而发行的,需要考虑对发行者的直接信息披露义务。对于筹集资金的使用目的和内容,消除信息的不对称性被认为是非常必要的。

类型2(其他虚拟币资产) 对比特币等现有流通资产,继续通过交易商进行监管。很多资产无法想象特定的发行者,计划通过对交易商的信息提供义务来应对。

委员的意见

松井委员(东京大学)表示:“不进行制度上必要的补助反而会带来更大的弊端”,因此支持制度的完善。伊藤委员(律师)也表示:“监管法的重要性在于目的与手段的匹配”,并对基于投资对象化的现状表示支持金商法的监管。

有吉委员(律师)赞成讨论文件的方向,同时指出“具体的制度设计存在非常困难的论点,问题复杂性堆积如山”。

松尾真一郎委员(乔治城大学)强调了在监管设计中“四个重要性:可持续性(持续100年的制度)、安全性、创新应对(应对无法确定监管对象的情况)、国际视角”。

另一方面也提出了谨慎的意见。永泽委员(Foster Forum)对年轻人和收入不高的群体投资虚拟币资产的增加表示担忧。他指出:“考虑到对一般家庭应优先稳定资产形成的影响,必须进行适当的监管整备。”强调了限定能够充分理解投资风险的投资者的重要性。

岩下委员(京都大学)指出了技术方面的问题。以2018年的Coincheck事件为例,提到“580亿日元的NEM被盗,尽管可以在区块链上追踪,但处理起来非常困难”,并解释了在安全方面存在结构性问题。他表示:“考虑到虚拟币资产特有的风险,需要与传统金融系统不同的监管方式。”

主要课题与今后的方向

事务局提出了以下应考虑的主要议题。

  1. 信息披露与提供的充实

对白皮书中描述内容不明确的应对,以及与实际代码之间的偏差问题 2. 无注册业者对策

欺诈性诱导的频发(月平均超过300件投诉),加强对包括海外商家的应对措施 3. 投资建议・研讨会规定

针对在线沙龙等的金钱诈骗疑案的应对 4. 确保交易公正性

考虑引入内幕交易监管(基于IOSCO建议、欧洲和韩国的立法动态)

现行的资金结算法和金融商品法规定存在以下不同的监管。

  • 罚则
    无登记营业根据资金结算法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金融商品法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 监管体制
    根据金融商品交易法,将作为证券交易等监督委员会的检查对象,并可能会有法院的紧急禁令。
  • 业态的灵活性
    根据金融商品取引法,可以根据业务内容和客户属性实现监管的灵活结构化。

在4月进行的公开评论中收到了40件意见,关于现状认知和环境整备的必要性大致得到了赞同。许多人也同意将虚拟币资产定位为替代投资。

另一方面,对于虚拟币资产的分类方法也有“希望能提供明确的标准”“希望能够与全球标准对接”的要求。此外,还有一些具体的建议,比如“关于NFT应该尽早开始讨论”“希望有灵活的制度设计,例如专业私募和少人数私募”等。

政府在《新资本主义的宏伟设计执行计划2025修订版》中,将虚拟币资产定位为“有助于国民资产形成的金融商品”,并已在内阁会议上决定尽早向国会提交投资者保护的制度建设法案。还提及了包括引入分离课税在内的税制方面的审查。

工作组将在今后详细研究具体的分类标准的制定、信息披露义务的内容、内幕交易监管的引入方法等。特别是,基于虚拟币资产的技术特性,设计有效的监管将成为一个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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