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前同事被裁后,发明了一套合法但能把HR气到发抖的騷操作。


他被裁那天,HR让他签离职协议,他看了一眼条款,说“我再看看”。回去以后他把过去三年所有的加班记录、调休申请、周末被@的群消息全部打印出来,装订成册,厚度堪比硕士论文。第二天他去公司,没闹,没吵,把那份装订好的加班记录放在HR桌上,说了一句让整个办公室安静下来的话:我不要赔偿,我申请补休。
HR愣了一下,说你这个已经离职了,不能补休。他把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翻出来,指着其中一段说: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他说这条法律的意思是,补休是首选,加班费是其次。你们从来没问我要不要补休,直接给我加班费。现在我要补休。我算过了,三年累计加班一千二百小时,折合一百五十个工作日。从现在开始到明年这个时候,我不离职,我休假。工资照发,五险一金照交。
HR脸白了。法务部翻了三天劳动法,发现他说的竟然成立。公司最后赔了他一笔钱,签了保密协议。他拿这笔钱开了个工作室,专门帮被裁的人算加班。工作室门口贴着一句话:你不是被裁,你只是还没休完假。
上个月有个被裁的年轻人问他,说公司威胁他,要是敢仲裁就让他在这行混不下去。他说你让他们威胁,然后把他那份装订成册的加班记录复印件递过去,说你现在手里不是一份加班记录,是一份休假申请表。你不是在跟他们打架,你是在告诉他们——法律给了你一条他们从来没告诉你存在的路。
后来他把工作室关了,不是因为没生意,是因为来找他的人太多了,他开始失眠。他说每一份加班记录的最后一页,都是同一个人凌晨三点回复的“收到”。他说他知道那个人是谁,他以前也是那个人。那把刀捅进去的时候,发现自己的动脉也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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