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Gate廣場獨家活動: #PUBLIC创作大赛# 正式開啓!
參與 Gate Launchpool 第 297 期 — PublicAI (PUBLIC),並在 Gate廣場發布你的原創內容,即有機會瓜分 4,000 枚 $PUBLIC 獎勵池!
🎨 活動時間
2025年8月18日 10:00 – 2025年8月22日 16:00 (UTC)
📌 參與方式
在 Gate廣場發布與 PublicAI (PUBLIC) 或當前 Launchpool 活動相關的原創內容
內容需不少於 100 字(可爲分析、教程、創意圖文、測評等)
添加話題: #PUBLIC创作大赛#
帖子需附帶 Launchpool 參與截圖(如質押記錄、領取頁面等)
🏆 獎勵設置(總計 4,000 枚 $PUBLIC)
🥇 一等獎(1名):1,500 $PUBLIC
🥈 二等獎(3名):每人 500 $PUBLIC
🥉 三等獎(5名):每人 200 $PUBLIC
📋 評選標準
內容質量(相關性、清晰度、創意性)
互動熱度(點讚、評論)
含有 Launchpool 參與截圖的帖子將優先考慮
📄 注意事項
所有內容須爲原創,嚴禁抄襲或虛假互動
獲獎用戶需完成 Gate廣場實名認證
Gate 保留本次活動的最終解釋權
工人日報:異常交易虛擬貨幣或涉嫌犯罪
8 月 21 日,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近日審理一起利用虛擬貨幣交易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案件。被告人明知是犯罪所得仍協助轉移,獲刑 3 年 6 個月。2024 年 8 月,劉某在明知何某持有的現金系犯罪所得的情況下,向何某販賣 USDT(俗稱 U 幣),並收取現金 20 萬元,現已無法查明涉案錢款去向。經查,劉某轉移的 20 萬元系他人被詐騙錢款。法院生效裁判認爲,劉某明知是犯罪所得,仍予以協助轉移,其行爲已構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法院判決劉某犯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判處有期徒刑 3 年 6 個月,並處罰金 4 萬元,追繳其違法所得。法官表示,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案件的被告人具有典型逐利性,並存有僥幸心理。很多被告人經不起短期高額收益的誘惑而實施犯罪。盡管針對電信網路詐騙犯罪的普法宣傳力度不斷加大,多數被告人對於涉案財物可能系詐騙所得已有所認識,但部分人仍幻想其掩飾、隱瞞行爲難以被發現,或者即使被發現後果也不太嚴重,進而以身試法。法官提示,警惕任何打着虛擬貨幣旗號提出「異常交易」的請求,切勿因貪圖所謂「手續費」「差價」等蠅頭小利,或輕信他人承諾,參與買賣、轉移來源不明的虛擬貨幣或資金。明知是他人犯罪所得,卻仍協助進行轉換、轉移、套現等行爲,均可能觸犯刑法,構成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面臨嚴厲的刑事處罰。(工人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