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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活動時間:2025年7月20日 17
法人虛擬幣資產的「含み益課稅」,可以避免嗎?適用原價法的條件是什麼【附國內持倉企業列表】 | CoinDesk JAPAN(コインデスク・ジャパン)
比特幣價格再次呈現上升趨勢,市場關注度提高。
這樣的市場活躍不僅已經影響到持有虛擬幣資產的企業,如MetaPlanet和Remixpoint的財務狀況,也可以說是即將考慮進入的企業面臨的重要階段。
但是,法人持有虛擬幣資產時面臨的一個重大挑戰是,隨着價格漲對“含み益”的課稅(期末市值評估課稅)。
不銷售也會對期末的評估收益徵稅,這一原則可能會對企業的現金流造成壓力。然而,近年來稅制改革使得在一定條件下可以避免這種時價評估,轉而採用“成本法”進行評估。
本文首先列出了國內持有虛擬幣資產的企業名單,接着將整理這一稅制的基本內容以及原價法適用的要點,並提供專家的解說。
原價法適用的要件是什麼
在日本國內,企業加速持有虛擬幣資產的趨勢中,許多企業面臨的挑戰之一是公司稅法中期末的評估方法。
國稅局公布的資料(見下圖)也顯示,原則上,法人持有的虛擬幣資產(存在活躍市場的)在期末時點需進行"市值評估",其評估損益將計入應納稅所得(企業所得稅法第61條)。
「改正前的稅法中,虛擬幣資產被視爲『虛擬貨幣』,更傾向於被看作具有貨幣性質。與美元和歐元等外幣在期末匯率下進行評估,並將其含蓄收益作爲課稅對象的整理相似,這一原則同樣適用於虛擬幣資產。也就是說,如果在期末時點持有的比特幣等的價值相較於購買時有所上升,那麼這一差額將作爲公司稅法上的利潤進行計算,這就是『時價評估課稅』的基本理念。
這種市值評估稅雖然在價格下跌時可以計入評估損失,但對於依據長期戰略持有虛擬幣資產的企業而言,面臨的挑戰是需要對沒有現金流的未實現利潤納稅。
竹ヶ原氏表示:“時價評估課稅並不一定是壞事。在價格下跌的情況下可以計入損失,最終出售時,無論哪種評估方法,總的稅負理論上是相同的。然而,在以長期持倉爲前提的情況下,如果價格持續漲,即使沒有出售,納稅負擔仍會持續產生。”
在這樣的背景下,隨着令和5年度和令和6年度的稅制改革,滿足一定條件的情況下,可以不作爲期末時價評估的對象,從而可以適用“原價法”(按取得時的價格進行評估)。這並不適用於所有的虛擬幣資產,而僅限於特定條件下的虛擬幣資產。
首先,對於“沒有活躍市場的虛擬幣資產”,即那些未在交易所等上市且不存在客觀市場價格的資產,將繼續適用成本法。
重要的修訂點是,即使是在活躍市場中存在的虛擬幣資產,在以下情況下,只要滿足一定的要求,就可以選擇成本法進行期末評估。
竹原先生補充說:“爲了讓稅務機關做出客觀的判斷,有一個程序,通過JVCEA和其他組織確認和宣布已經採取了技術措施或向交易所公司提出了限制轉讓的請求。 這在令和六年的稅制改革中得到了體現。
因此,目前如果法人持有活躍市場的虛擬幣資產,期末評估如下整理。
企業應根據自身的虛擬幣資產持倉策略(是短期交易目的還是長期資產持有目的)以及現金流狀況,理解這些稅制,並在必要時考慮原價法適用的程序(實施轉讓限制措施並向稅務局申報,通知JVCEA等),這非常重要。
竹ヶ原氏指出:“企業需要根據自身的情況選擇最適合的稅務處理方式。”